泗水县老旧小区改造什么时候把加装外挂电梯列入计划之内?
泗水县政府 [2025-10-27 14:06:53]回复如下:
2024年10月,市住建局联合多部门共同印发《济宁市既有住宅加装电梯“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实施方案》,方案明确了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加装条件、实施方式、实施流程、资金筹集及相关要求。其中第三条工作职责部分载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以同意电梯加装的业主作为实施主体,负责意见征求、方案制定、资金筹集、设备采购、工程实施、安全管理、维护管理等相关工作。实施主体可以委托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或社会服务机构办理相关手续。电梯加装后,电梯共有人应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护保养单位或者专业公司等市场主体管理电梯,受委托方依法履行电梯使用安全管理责任。”第四条组织实施:“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应当由该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占比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书面签署同意意见。单位产权的房屋加装电梯,需征得产权单位书面同意。”因此,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实施主体为“以同意电梯加装的业主”,符合条件并有加装意愿的小区业主可根据本政策依据,到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既有住宅加装电梯“一件事”受理窗口提交申请。 县住建局作为我县既有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的牵头部门,将会认真负责的受理加装电梯的各项工作,为改善我县居民居住环境、提升居民生活质量做出应有的贡献。
来源:济宁市网络问政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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