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1号)
2021年9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济宁段)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669号)批准征收泗水县土地6.3617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宗地一位于泗水县中册镇柘东庄村。总面积903平方米。涉及中册镇柘东庄村土地903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宗地二位于泗水县中册镇柘东庄村。总面积465平方米。涉及中册镇柘东庄村土地465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宗地三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却庄村。总面积459平方米。涉及高峪镇却庄村土地459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宗地四位于泗水县高峪镇却庄村。总面积914平方米。涉及高峪镇却庄村土地914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宗地五位于泗水县苗馆镇黄阴集村、龙虎庄村。总面积58999平方米。涉及苗馆镇黄阴集村土地56696平方米、苗馆镇龙虎庄村土地2303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宗地六位于泗水县苗馆镇黄阴集村。总面积474平方米。涉及苗馆镇黄阴集村土地474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宗地七位于泗水县泉林镇荀家岭村。总面积954平方米。涉及泉林镇荀家岭村土地954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宗地八位于泗水县泉林镇荀家岭村。总面积449平方米。涉及泉林镇荀家岭村土地449平方米,均为农用地。该宗土地用途为管道运输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管网南干线天然气管道工程(济宁段)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669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6日
泗水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22号)
2021年9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S512日东线泗水连接线水泉至圣水峪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85号)批准征收泗水县土地54.5546公顷。现公告如下:
一、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S512日东线泗水连接线水泉至圣水峪段改造工程项目,总面积545546平方米。途经村庄:金庄镇马家坡村-西王家庄村-南玉沟村-乔家洼村-涝家庄村-下芦城村-立山庄村-西峪村-中峪村-圣梁峪村-济河街道尖山村-小山前村-圣水峪镇皇城村-西河村-土洞村-于家庄村-毛沃村。该宗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
上述土地宗地四至详见土地勘测定界图。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发布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济宁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S512日东线泗水连接线水泉至圣水峪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1〕585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山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泗水县人民政府
2021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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