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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泗水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1-08-07  /  浏览:3501 次  /  

    泗水县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


    实验小学教育集团:泗水县城泉源大道南、济河西、南外环北、中兴路东(不含何家庄的学生)及滨河水苑、中联水泥厂的学生。


    龙城小学:泗水县城泉源大道南、中兴路西、泉丰路北、圣源大道东的学生(不含佳和玫瑰园、龙城水景苑、龙城华府)。


    洙泗小学教育集团:泗水县城泉源大道北、中兴路西、泗河南、圣源大道东和东西涧沟、东西音义、房家楼、南临泗、东乔家村的学生。


    泗河小学:泗水县城泉源大道北、中兴路东、泉通路南(不含穆家庄)、职业中专西和东西洼的学生。


    博士源小学:何家庄、泉康小区、佳和玫瑰园、龙城水景苑、龙城华府、弘圣学府、火车站家属院的学生。


    珍珠泉小学:珍珠泉小区、礼泉村、五里庙村及酒精厂的学生。


    城东小学:鲍王、鲍东、大鲍村、徐家楼的学生。


    北郊小学:穆家庄、东立石、西立石、西曲泗、中曲泗、东曲泗、小鲍村的学生。


    东郊小学:南尚舒村、北尚舒村、党家庙、鲁舒的学生。


    踞龙小学:任家庄村、北彭村、南彭村、罗家湾村、石佛村、大沟崖村、樊家庄的学生。


    东高小学:东高村、西高村、潘家庄、于家庄村、凤凰岭村、长山庄村的学生。


    尖山小学:尖山村、小山前村、半截楼村、夹山头村、沙胡同村、卧牛庄村的学生。


    北孙徐小学:北孙徐村、白仲泉村、大城子村的学生。


    龙湾套小学:龙湾套村的学生。


    卞桥小学:卞一、卞二、卞三、卞四、马家村、温尤村、中尤、后尤、花园、王阜、义和、柳河、东张家庄、泉林新城社区的学生。


    泉林小学:泉林、潘坡、石缝泉、南贺庄、西贺庄、龙汪崖的学生。


    安久小学:安久、白庙的学生。


    北贺庄小学:北贺、东城、西城的学生。


    韩家村小学:韩家村、蒋家村、聂家村、李家庄的学生。


    余粮小学:余粮、青龙、葛家庄、曹家庄、三合、安乐、马泉村的学生。


    泗源小学:泗源、李家庙的学生。


    石漏小学:石漏、马泉庄、荀家岭、李家寨、南铺子、辛庄的学生。


    舜耕小学:马家庄、历东、历西、石旺、东泽沟铺、西泽沟铺、驸马井、南石匣、北石匣、马连的学生。


    南泽沟小学:南泽沟、东泽沟、北泽沟、西泽沟、御驾道、孟家庄的学生。


    雷泽湖小学:灰泉、七家庄、两泉、东贺二、香乐村、临湖的学生。


    柘沟小学:柘沟镇二村、三村、四村、五村、六村、七村、凤仙庄的学生。


    魏南小学:魏南、魏北、大厂、邵家庄的学生。


    尚庄小学:尚庄、圣府岭、姜庄、滕家洼的学生。


    徐庄小学:宋家庄、徐家庄、苗家庄、郭家庄的学生。


    王坟小学:道士庄、王坟村的学生。


    柘沟岔河小学:岔河、洛里、陈家庄、黄土、杨家庄的学生。


    李家村小学:柘沟一村、李家村、东马村、西马村、朱家村、曾家庄、赵家庄的学生。


    星村小学:星村一村、星村二村、星村三村、星村四村、辛安庄、贾家庄、沙岗村、北陈家庄、李家坪村的学生。


    星村镇南陈小学:南陈家庄、北苗馆村、梁家庄、姜家村的学生。


    林泉小学:林泉东村、林泉西村、岳陵村、徐家村的学生。


    张家庄小学:张家庄、蒲山庄、黑泥沟村、北百顶北村、北百顶南村、赵家岭村、西仲家庄、南百顶南村、南百顶北村、南百顶东村、南百顶西村、北关村的学生。


    鲍家庄小学:鲍家庄、后河西村、中河西村、前河西村的学生。


    大李小学:大李家庄、贺家塘村、张家庙村、双凤庄、云头山村的学生。


    左家庄小学:左家庄、小于家庄、大于家庄、五道岭村、东侯家庄、杨庄的学生。


    东仲小学:东仲家庄、双泉庄、大辛庄、黄路庄、富官庄的学生。


    侯家寨小学:侯家寨村、前六安庄、后六安庄的学生。 


    圣水峪小学:西峪、东峪、毛沃、兰沃、南孙徐、南尧的学生。


    仲都小学:东仲都、西仲都、南仲都、房家庄、大峪口、北尧的学生。


    前峪小学:前峪、吉沃、张家峪、肖家峪、黄庄的学生。


    冯家庄小学:冯家庄、后等齐、孙家庄、前等齐、蒋家庄、石砬、土门的学生。


    城子小学:小城子、卢家岭、石旺崖、安德、过驾峪的学生。


    东卸甲小学:东卸甲、西卸甲、黄山庄、钓鱼台、八士庄、中心寨、响水河、申家沟的学生。


    北山小学:小河、北山、北野、南野、救驾庄、南山教、北山教、金庄、官庄、连庄的学生。


    庠厂小学:庠厂、卢沟、椿树沟的学生。


    营里小学:营里、鹿鸣、于家庄、涝沃、西河、王家沟、土洞、皇城的学生。


    中册小学:中册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东杨村、中杨村、西杨村的学生。


    徐李小学:小李白村、徐家村、大张家村、赵家庄、王家岭村、鹅湾村、龙门山庄、中陈家村的学生。


    临泗小学:北临泗一村、二村、三村、四村、丰前村、丰后村、大泉村的学生。


    石桥小学:石桥村、柘东村、宋家村、李东村的学生。


    民族希望小学:李西村的学生。


    狂家小学:狂家村、西侯村、李家峪村、丁庄村、胡家村、黄土村、蒋家岭村、申家村、小张家村的学生。


    故县小学:故县村的学生。


    泗张小学:张庄村、西蒲玉河村、桃花岗村、石龙咀村、入云山村、牛庄、黑山沟村、付山庄、方家庄、东蒲玉河村、南曾家庄、万紫园社区的学生。


    泗张明德小学:汉舒村、后袁庄村、罗家庄、马家岭村、宋家沟村、苏家村、王家庄、王家口村的学生。


    泗张岔河小学:查山前村、三岔河村、大周家峪村、小周家峪村、罗汉沟村、耿家庄村、黄家峪村的学生。


    泗张南陈小学:南陈村、大厂村、普峪口村、天齐庙村的学生。


    北陈小学:北陈村、梅鹿庄村、太平庄、仲家庄的学生。


    青界小学:青界村、茂石沟村、苇子沟村、东丰岭村、王府岭村、石泉庄的学生。


    交坡小学:八抬轿村、东焦坡村、兑峪村、高庄、上焦坡村、司家庄、西焦坡村、杨园村、仲家泉村的学生。的学生。


    元卜小学:元卜村、小山庄、尚家庄、邢家庄、李家桥村、前袁庄的学生。


    石门小学:石门庄、王法峪村、香山后村、外庄、大宋家沟、小宋家沟的学生。


    泗张明德小学:大汪村、峨峪村、汉舒村、后袁庄村、罗家庄、马家岭村、宋家沟村、苏家村、王家庄、王家口村、的学生。


    大仲家庄小学:仲家庄的学生。


    苗馆小学:郭家庄、苗馆村、李家坡、孔家铺、二十里铺、后王村的学生。


    赵家村小学:赵家村、剩粮村、邵家村、后寨村、蒋家河、岩店村的学生。


    马家井小学:马家井村、万兴庄、石埠庄、前李村、后李村的学生。


    齐鲁希望小学:踅庄村、桃花庄、尚岩村、响泉村、苏家庄、东独角、西独角、朱家庄、简庄、毛山村、张家峪、侯庄、卞古村、山河寨、冯福庄村的学生。


    南纪埠小学:南纪埠、龙云岗村、北纪埠、陈家岭、畏泉村、三山口村、西刘庄的学生。


    西故安小学:西故安、东故安、邓家庄、黄家岭、石佛村、龙虎庄的学生。


    黄阴集小学:黄阴集、何家洼的学生。


    小王庄小学:小王庄、大王庄、刘家庄、肖家村、峙山庄、米山庄、夹平村、东黄土、西黄土、石龙岗村、松山村、东鲸、河西村的学生。


    东鲸小学:安家峪、查山峪、小李庄的学生。


    金庄小学:金庄、官园、刘洼、大套、小套、尹城、小岭、黑砚滩、北芦、南戈、北戈、西戈、东戈、大泉、楼桥、晋庄、高庄的学生。


    岩店小学:岩店、南曹、北曹、孟家村的学生。


    金庄明德小学:三角湾、卞庄村、孔庄、白庙的学生。


    英才小学:马头、夹谷、辛庄、西芦的学生。


    希孔小学:下芦、上芦、中芦、立山、立山崆、中峪、西峪、永兴、圣梁的学生。


    北玉沟小学:水泉、玉前、玉后、乔家村的学生。


    南玉沟小学:南玉沟、代家庄、乔家洼、押山庄、涝家庄、马家坡的学生。


    孟村小学:孟村的学生。


    杨柳小学:杨柳村、郝家村、老官庄村、潘家庄村、郭家铺村、相公店村、家沟园村、大白沟村、小白沟村、大颜庙村、小颜庙村、西张庄村、于家泉村、吴家庄村、小厂村、张刘庄村的学生。


    孔家村小学:孔家村、东朱家村、西朱家村的学生。


    老泉小学:老泉一村、老泉二村、老泉三村、老泉四村的学生。


    东琴柏小学:东琴柏村、前琴柏村、后琴柏村、田家庄村、郭家庄村、许家庄村、谷家庄村、乔家村、仓上村的学生。


    西里仁小学:西里仁村、东里仁村、中里仁村的学生。


    楚夏寺小学:楚夏寺村、夏李庄村、岳家岭村、滕家庄村的学生。


    河套元小学:河套园村、周家庄村、山河东村、山河西村、大岭村、小岭村、小辛庄村、西柳庄村的学生。


    高峪小学:高峪村、崔家庄、亮庄、余粮、剩粮、北石、


    南石、土门村、尧前村、莲花峪村的学生。


    丑村小学:东丑村、西丑村、南丑村、北丑村、于家馆、前侯村、后侯村、马庄、刘家洼的学生。


    寺台小学:寺台、贺庄、却庄、官庄、流虹的学生。


    尧山小学:尧山村的学生。


    马家峪小学:马家峪、长青庄、上下峪、尹家楼、杨家


    桥的学生。


    西头小学:西头村的学生。


    华村小学:大黄沟村、凤凰庄村、邢家屋村、城子顶村的学生。


    彩虹希望小学:东崇义村、西崇义村、南崇义村、利辛庄村的学生。


    演马小学:演马坡村、小黄沟村、东庄村、南庄村的学生。


    明生希望小学:两泉沟村、石坌村、东华村的学生。


    北庄小学:北庄村、东陈村的学生。


    南华兴邦小学:南华村、西华村、东枣山峪村、西枣山峪村、百家汪村的学生。


    龙城中学:泗水县城泉源大道南、济河西、南外环北、圣源大道东、恒兴家园、滨河水苑、火车站家属院、马家坡、南玉沟、代家庄及中联水泥厂的学生。


    洙泗中学:泗水县城泉源大道北、中兴路西、泗河以南、圣源大道东和天下景城、清华苑、东西洼、东西涧沟、东西音义、房家楼、南临泗、东乔家村、北玉沟、水泉的学生。


    子路中学:泗水县城泉源大道北、东外环西、泉通路南、中兴路东(不含恒兴家园、清华苑、天下景城)和泗河街道、济河街道其他区域的学生。金泉广场、圣融庭院、绿景国际可选择子路中学,也可选择竞技体育学校。


    竞技体育学校:进城务工、进城经商人员子女。金泉广场、圣融庭院、绿景国际可选择竞技体育学校,也可选择子路中学。


    泉林初级中学:泉林镇和在泉林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柘沟初级中学:柘沟镇和在柘沟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星村初级中学:星村镇和在星村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圣水峪初级中学:圣水峪镇和在圣水峪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中册初级中学:中册镇和在中册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泗张初级中学:泗张镇和在泗张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苗馆初级中学:苗馆镇和在苗馆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金庄初级中学:金庄镇和在金庄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杨柳初级中学:杨柳镇和在杨柳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高峪初级中学:高峪镇和在高峪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华村初级中学:华村镇和在华村镇经商、务工人员子女。


    育才学校(民办):招收全县部分适龄生。


    大志学校(民办):招收全县部分适龄生。


    育英中学(民办):招收全县部分初中适龄生。


    圣源小学(民办):招收全县部分小学适龄生。


    九巨龙慈善学校(民办):招收全县部分小学孤儿适龄生。


    尼山孔子博雅学校(民办):招收全县部分适龄生。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鲁教基函〔2021〕9号)、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意见》(济教函〔2021〕41号)要求,为维护广大适龄入学儿童权益,提升便民服务水平,现就做好2021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有关事宜提出如下意见。


    一、保持现有招生政策稳定


    1.招生对象。小学一年级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期间出生的适龄儿童;2020年度办理延缓入学已到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为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2.坚持“公民同招”要求不动摇。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纳入县教体局进行统一管理,提前申报招生计划、招生方案,由县教体局依据其基本办学条件、结合本县实际情况进行审批。民办学校招生范围限于审批地,在审批地招生学位有余额的,可以在审批地以外招生,但不得跨市域招生。


    3.坚决禁止民办学校掐尖招生。各民办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的笔试、面试、面谈、考察等方式选拔学生或把竞赛成绩、考级证明、培训经历等作为入学门槛。


    4.严格落实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县教体局根据生源数量、学校分布等情况,公布公办学校招生入学范围。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公布的招生片区或范围对适龄儿童进行登记,凭入学通知书入学。不得变相采用收取“赞助费”、给予高额奖励等其他方式或通过第三方渠道变相揽生源。不得采用“特长生”招生。各镇(街)初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划片入学或对口直升办法招生。所有公办、民办学校均不得跨区域、跨范围招生,不得在开学前后采取考试方式分班。


    二、优化报名审核工作流程


    5.实现全程网办。根据省市相关文件要求,本年度报名招生全部通过网上平台办理,除特殊类型、家庭使用网络不方便的外,不要求家长进行线下报名、交材料等。确保在2021年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中,除特殊情况外全部实现“一网通办”,入学报名实现“零证明”“零跑腿”。


    6.简化报名程序和证明材料。在县内上小学和幼儿园的家长在生源地学校、幼儿园指导下进行网上报名。在县外上小学和幼儿园的家长可以用手机、电脑直接网上报名,或在户口所在地的幼儿园、小学指导下报名。县教体局咨询电话:0537—6761660。特殊情况需要线下报名、交材料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和国家、省、市招生入学有关政策规定,对要求提供的入学证明材料进行逐项核查,列出材料清单,提前向社会公布并备注其必要性。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和盖章环节、实际办理程序复杂繁琐且有关单位无法证明的、可通过与其他部门信息共享获取相关信息的,原则上一律取消。严禁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7.提前公布招生方案。7月下旬制定工作方案,通过政府网站和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平台向社会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范围、招生条件、招生程序、报名网址(手机客户端)、咨询电话。


    三、保障特殊群体受教育权利


    8.保障随迁子女入学。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入学政策,合理确定入学条件。坚持以公办学校为主安排随迁子女就学,推行混合编班、统一管理。对于公办学校学位不足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安排在民办学校就读。


    9.保障残疾儿童少年就近就便就读。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对于入学安置有争议的,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评估认定,提出入学安置意见,明确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方式和具体就读(送教)学校。


    10.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立功受奖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一线人员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落实《济宁市高层次人才服务绿色通道实施办法》(济人社发〔2017〕42号)要求,及时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提供服务,简化办理流程,优先协调办理入学手续。


    四、持续扩增学位资源总量


    11.防止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反弹。科学测算“十四五”期间各年度适龄入学人口,提前做好城镇义务教育学校、特别是小学规划建设工作,落实好城镇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要求,确保56人及以上大班额问题不再反弹。有条件的学校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加强资源建设,为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奠定工作基础。


    五、网上报名所需提交材料


    12.户籍报名:


    老城区户籍、户口本。“空挂户”不能作为入学条件,按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入学。


    13.房产报名:


    (1)房产(不动产)证、户口簿。房产(不动产)证所有人应为入学孩子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不动产)证所有人为入学孩子的爷爷奶奶或者外公外婆的,孩子父、母相应一方为独生子女,且独生子女一方三代同室居住,并提供入学孩子父母城区无房产证明材料。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合计或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以上、余下的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


    (2)购房合同、购房全款发票、户口簿。


    (3)购买二手房未过户人员:购房协议、银行转账证明、原房主房产证件、现房主水电暖正式发票、户口簿。


    非住宅类房产(如商业用房、厂房、车库、仓库、办公用房等用途的)不能作为报名依据。


    14.随迁子女报名:


    1)外来务工人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劳动用工合同(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满一年及一年以上)、单位缴纳的社会保险材料、居住证明材料、户口簿。


    2)进城经商人员:工商营业执照,必须为新生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截止2021年8月31日年满一年及一年以上,且有实际经营场所)、户口簿。城区企业法人按照进城经商人员对待。


    15.其他符合入学条件的情况。政府引进人才、军烈属、新冠疫情防治一线人员子女等,按照有关要求提供证明材料。


    所提供的证件,房产所有人、营业执照、劳动用工合同、户口簿必须是学生法定监护人,与入学学生逻辑关系清晰,准确、真实、有效。


    六、落实控辍保学责任


    16.强化入学责任落实。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籍注册和管理,形成学年度适龄儿童基础信息数据库,完善入学通知书制度,做好失学辍学书面报告、联控联保和劝返复学工作,重点做好建档立卡儿童、残疾儿童、低保困境家庭儿童、留守儿童入学,切实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县教体局将继续依托中小学学籍系统,对各镇街控辍保学工作进行监测和定期通报,确保秋季学期开学前,除经教育、残联、卫生健康等有关部门联合鉴定的不具备接受教育能力儿童外,做到应入尽入。


    17.严查非法办学行为。县教体局继续严格排查并严厉查处社会培训机构以“国学班”“读经班”“私塾”等形式替代义务教育的非法办学行为。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七、营造良好招生氛围


    18.加强招生入学政策宣传。县教体局、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广泛通过公开监督举报渠道、网上宣传解读、提前到幼儿园、小学进行宣传解读等措施,对我县招生政策进行宣传和解读。要坚持政策稳定性和提前宣传告知相结合,将宣传工作前置至幼儿园中班家长和小学五年级家长群体,告知我县招生入学政策措施,为家长准备子女入学条件预留出时间。


    19.加强违规查处。及时纠正和严肃查处各种违规违纪招生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严重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于违反规定的民办学校,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减少下一年度招生计划、停止当年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等处罚。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对属地学校招生工作监管不力的,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


    来源:泗水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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