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卫生新闻网讯 12月25日,泗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这是该局自3月25日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管系统开展“季度学法日”以来,第四次组织学习食品药品法律法规。
“季度学法日”是山东省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推进法治系统建设,适应体制改革后新形势的要求,提高全系统执法人员整体素质而开展的一次学法用法活动。泗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把“季度学法日”活动作为干部教育的重要工作,确定每个季度最后一个月最后一个星期四为“学法日”,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实施方案。
为确保“季度学法日”活动取得实效,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针对机构改革后,新近人员对食品药品法律法规掌握的情况不同,规定了每个季度必须学习的内容,主要学习了《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一系列专业性法律法规。学习结束后,每个季度末组织法律测试,测试结果计入年底考核成绩。二是邀请专家授课。主要邀请了县法制办、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的专家,就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程序、预防职务犯罪等方面作了重要授课。三是开展典型案例学习交流活动,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对各自办理的典型案件进行总结,交流执法过程中的经验教训,真正做到学法会用法。
通过“季度学法日”活动,提高了全体干部职工的综合执法水平,解决了执法工作中的“短板”问题,增强了依法行政的意识,切实做到学以致用。